校属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扎实推进审核评估工作,确保各项评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,根据《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(南华政发〔2023〕1号)要求,学校将针对部分部门与单位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督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根据《我校关于成立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组织机构的通知》(南华政发〔2022〕7号)和《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督导条例》文件精神,本次督导工作由学校审核评估迎评专项督导组、校教学督导团及教务部负责人负责实施。
二、督查任务
督查《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批评建工作的通知》中6月底需要完成任务项的完成情况。
三、督查时间、方式及程序
1.督查时间:2023年6月29日-6月30日。详细时间详见附件2。
2.督查方式:
(1)职能部门:督查组集中听取各部门汇报,并查阅部门提供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。
(2)二级学院:督查组深入各学院,对照任务清单,进行现场督促和检查。
3.督查程序
(1)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简要汇报所涉审核评估工作完成的整体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意见与建议。
(2)督导组现场查阅佐证材料。
四、督查分组安排
见附件2。督查工作因特殊情况未能按通知时间开展的,请秘书与督导组专家、被督查单位商定其他时间,务必在30日之前完成督查工作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请各督查组秘书认真做好督查专家与被督查部门单位时间安排,并认真做好督查情况记录,填好督查情况表(见附件3);
2.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,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,届时相关督查情况将在全校通报。
3.未尽事宜,欢迎来电咨询,联系电话07348281742。
附件:1.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轮督查具体任务与安排
2.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轮督查工作记录表
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6月25日